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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18 16:22:23.0
调剂信息
学校省份
甘肃
学校名称
学院名称
专业
专业类型
学硕/专硕
学习方式
全日制/非全日制
招收人数
0
收藏人数
303
发布渠道
官网发布
联系方式
补充说明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参考学生初试成绩的基础上,各学院全面衡量,择优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各招生学院调剂需求与联系方式见下表。有意向的同学可登录我校调剂意向征集系统(http:yjszs.lzu.edu.cnlzuyjsytjxt)填报信息。调剂意向征集系统主要功能是收集整理考生调剂意向,不作为正式接收调剂依据,正式调剂工作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要求
联系电话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702
物理学
1.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物理学(0702),本科所学专业为物理学类或相近学科;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3.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2764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1.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本科所学专业为材料学类,不接收本科专业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冶金工程等的调剂考生;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3.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1.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3.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854
电子信息
1.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或电子信息(0854);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3.原则上不接收一志愿报考集成电路工程方向以外的调剂考生;
4.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856
材料与化工
1.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或材料与化工(0856),本科所学专业为材料学类,不接收本科专业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冶金工程等的调剂考生;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3.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1
植物学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2562
071002
动物学
071005
微生物学
071008
发育生物学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011
生物物理学
071300
生态学
090700
林学
高等教育研究院
040100
教育学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225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2183
数学与统计学院
070100
数学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2389
025200
应用统计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0302
政治学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1802
法学院
030100
法学
1、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法学硕士专业(代码:030100),不接收跨专业调剂,接收跨方向调剂;
2、第一志愿报考法学硕士专业(代码:03010*),报考专业方向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含公安学)、法学理论,不接收跨专业、跨方向调剂。
3、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4、不受理同等学力、小语种、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申请;
5、初试分数须满足2021年兰州大学法学硕士复试分数线;
6、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5653
035101
035102
法律(非法学、法学)
(全日制)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01、035102),不接收跨专业调剂;
2、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3、不受理同等学力和小语种、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申请;
4、法律(非法学)只能从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法律(法学)从报考法律(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
5、初试分数须满足2021年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
6、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35101
035102
法律(非法学、法学)
(非全日制)
1、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全日制)(代码:035101、035102),不接收跨专业调剂;
2、不受理同等学力和小语种、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申请;
3、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代码:035101、035102),不接收跨专业调剂;
4、法律(非法学)只能从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法律(法学)从报考法律(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
5、初试分数须满足2021年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
6.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哲学社会学院
010100
哲学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3711
030300
社会学
035200
社会工作
基础医学院
071003
生理学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5092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00100
基础医学
100600
中西医结合
100706
药理学
公共卫生学院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5008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100405
卫生毒理学
10740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05300
公共卫生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70208
无线电物理
1.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为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生物医学工程类、自动化类、电气类;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3.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2764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400
电子信息
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IMBA)
1.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不接收跨专业调剂;
2.初试分数线须满足2021年兰州大学MBA复试分数线,即总分165,英语42,综合84;
3.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
4.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5.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2452
125100
工商管理(EMBA)
1.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不接收跨专业调剂;
2.初试分数线须满足2021年兰州大学MBA复试分数线,即总分165,英语42,综合84;
3.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及3年以上管理经验;
4.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5.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125200
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
1.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不接收跨专业调剂;
2.初试分数线须满足2021年兰州大学MPA复试分数线,即总分170,英语44,综合88;
3.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4.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120400
公共管理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2466
120200
工商管理
外国语学院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2278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5101
英语笔译
055102
英语口译
055103
俄语笔译
055104
俄语口译
文学院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中国语言文学(050100)或文艺学(050101)、汉语言文字学(050103)、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108);
2.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3707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汉语国际教育(045300);
2.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口腔医学院
100300
口腔医学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5261
105200
口腔医学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070900
地质学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2445
历史文化学院
060200
中国史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3704
060300
世界史
060100
考古学
030401
民族学
0602Z1
敦煌学
资源环境学院
081500
水利工程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2407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70501
自然地理学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705Z2
地球系统科学
070905
第四纪地质学
护理学院
1054
护理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511031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5356
080100
力学
085700
资源与环境
化学化工学院
070300
化学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5285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600
材料化工-化学工程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082700
核科学与技术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5507
070202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070203
原子与分子物理
0703Z3
放射化学
085800
能源动力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090900
草学
优先接收报考及毕业均为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考生。
0931-8913014
090500
畜牧学
090400
植物保护
090100
作物学
120301
农业经济管理
095131
农艺与种业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95133
畜牧
095137
农业管理
095138
农村发展
历史文化学院
060200
中国史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0931-8913704
060300
世界史
060100
考古学
030401
民族学
0602Z1
敦煌学
经济学院
02
经济学
1.初试成绩必须满足兰州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中对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优先接收毕业于且一志愿报考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高校的考生;
3.优先接收报考理论经济学专业的考生。
0931-8912467
0251
金融
1.初试成绩必须满足兰州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中对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优先接收毕业于且一志愿报考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高校的考生。
一、调剂原则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2021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中对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校部分学院调整复试分数线后,考生调入时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
(三)按照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原则,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四)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五)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六)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七)学科门类要求
1.不跨学科门类调剂,并在同一或相近专业(或领域)之间调剂。
2.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下同)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学术学位可调入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不可调入学术学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除外)。
二、调剂生源学术水平要求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参考学生初试成绩的基础上,各学院全面衡量,择优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三、调剂优秀生源激励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改善学缘结构,2021年学校继续分别设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奖励指标,用于奖励调剂录取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院校毕业的优秀考生,并配套调剂激励政策。调剂激励政策适用于我校各专业(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下同)录取的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优秀考生。
调剂录取为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优秀生源,根据招生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后享受相应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四、调剂程序
(一)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招生学院挑选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审核调剂考生信息并报研招办审核。
(三)研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复试资格。
(五)招生学院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研招办审核招生学院提交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调剂系统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七)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备注:调剂意向征集系统http:yjszs.lzu.edu.cnlzuyjsytj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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